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基本投资、专项投资和建设工程投资、城市维护投资计划。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安排使用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本级建设事业各项资金,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各项资金的筹集、安排、管理和使用。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局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审计等工作,并提出整改建议。对机关及所属单位各项资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审计。负责工程造价决算监督。负责与审计机关和内审协会协作配合。
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基本投资、专项投资和建设工程投资、城市维护投资计划。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安排使用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本级建设事业各项资金,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各项资金的筹集、安排、管理和使用。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局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审计等工作,并提出整改建议。对机关及所属单位各项资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审计。负责工程造价决算监督。负责与审计机关和内审协会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