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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公开

来源:财务科  发布日期:2024-09-20 16: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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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公开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单位负责人:栗耀庭

财务负责人:杨璐

编制人:包潇潇

报送日期:20249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凯发app平台的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

(一)单位职能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2.贯彻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负责并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贯彻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3.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贯彻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金备案、交存及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物业管理总体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物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监管,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前期物业管理、物业交付使用的承接检查、物业用房留置和管理,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

4.贯彻和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及自治区相关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评估的实施。组织发布本地区工程造价信息。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按照监管权限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和指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

7.指导实施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实施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贯彻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10.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负责城镇供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的处理、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天然气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使用登记、检验检测、报废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负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对燃气用具经管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负燃气市场的技术管理,对全市燃气行业的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2)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审批事项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23个科室,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地产业发展科、标准定额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公共事业管理科、城市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住房公积金监管科新闻宣传与信息化科信访科消防监督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供排水运行管理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确定牵头任务已全部完成;“保交楼”“半拉子工程大起底”“海绵城市”“清洁取暖”等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住建事业发展态势良好。

1. 重点城建任务有序推进

①市政道路体系。高架路网方面,三环路、金海东西延伸段、巴彦淖尔高架路北段、云中路新机场链接线、东客站北广场站前高架等5项工程已通车;交通枢纽方面,腾飞路上跨南二环工程已完工;年初计划新续建道路全部通车;年初计划打通“断头路”已完成;改造140条背街小巷已全部完工。

②公用事业体系。供热方面,大唐托电、金山电厂二期长输供热工程已投入运行,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已完成。公益项目方面,代建市第二医院迁建、职业病防治院、精神卫生中心、第一中学新建学生公寓楼和综合教学楼、自治区新康监狱武警用房工程有序推进。

③城市供排水体系。排水防涝方面,完成67处积水点改造工程、4处雨污水混错接工程、8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

2.行业市场管理逐步规范

①房地产行业。落实市场调控,制定助企利市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严防市场风险,对在建在售项目开展动态分析,分类管理;加强行业乱象整治,开展排查、整治、约谈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

②建筑行业。优化市场监管,组织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双驻双查”机制,向全市在建项目派驻驻查人员,对市、区两级监管项目进行多轮全覆盖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③物业行业。加强法制建设,施行《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填补了我市物业管理法律空白。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7,257.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20.10万元,减少1.74%,变动原因:年初预算批复中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向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分配下达8100万元,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向各旗县区分配下达8774万元,决算中未包含此部分金额;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321.34万元,减少41.6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97,257.7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7,257.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9,321.34万元,减少41.61%,变动原因:2022年收入中包含三环路项目128,084.51万元,2023年该项目收入金额9,715万元,减少118,369.51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97,257.7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7,257.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9,321.34万元,减少41.61%,变动原因:2022年支出中包含三环路项目128,084.51万元,2023年该项目支出金额9,715万元,减少118,369.51万元。

  2.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7,257.7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11.93万元,占92.2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45.78万元,占7.76%;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7,257.7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2,942.75万元,占3.03%;

本年项目支出94,314.97万元,占96.9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7,257.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20.10万元,减少1.74%,变动原因: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向市住建局二级单位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分配下达8100万元,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向各旗县区分配下达877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321.34万元,减少41.61%,变动原因:2022年收入、支出中包含三环路项目128,084.51万元,2023年该项目收入、支出金额9715万元,减少118,369.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9,711.93万元。与年初预算39,753.8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225.6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22.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2.00万元。其中:

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定向选调生经济补助项目22.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593.1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36.13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42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1,425.24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92.28万元,支出决算39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离退休人员经费。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48.49万元,支出决算15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缴部分。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6.24,支出决算11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或调出。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00,支出决算51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去世人员抚恤金丧葬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10.7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9.56万元。其中:

1.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疫情隔离场所等建设项目资金32.53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8.97万元,支出决算5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出或在职转退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2.23万元,支出决算2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出或在职转退休。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9029.9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642.1万元。其中:

1.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4,672.00万元,支出决算4,0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将672万元指标调至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支付。

2.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11,000.00万元,支出决算502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将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部分指标调至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数为48,152.8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338.84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517.18万元,支出决算152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在职人员职务调整。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信创经费。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5596.87万元,支出决算969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追加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7,982万元;二是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费用未完成政府采购流程,预算执行减少2,596.54万元

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700万元,支出决算36,80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追加欠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2亿元;二是追加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1251.48万元;三是追加三环路项目资金9715.00万元;四是追加三环路生态建设工程3000万元;五是追加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589.2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9,803.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775.69万元。其中: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14,875.00万元,支出决算29,63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配套补助资金14,758.78万元。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14.04万元,支出决算12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追加对应部分住房公积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38.53万元,支出决算4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942.7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5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8.1万元、津贴补贴789.09万元、奖金4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0.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3万元、离休费54.15万元、退休费333.11万元、抚恤金511.18万元、生活补助30.29万元、医疗费补助1.69万元、住房公积金129.01万元

(二)公用经费18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15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42.75万元、福利费20.04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86,769.1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1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13万元,为缴纳的2022年度单位残保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9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89万元、印刷费35.11万元、水费26万元、物业管理费309.5万元、差旅费7.87万元、维修(护)费331.05万元、租赁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1207.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7.6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开支内容:一是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2,676.72万元;二是2021年定向选调生经济补助项目资金22万元;三是解决历史遗留及信访问题专项资金25.48万元;五是体检费33.4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不存在。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动,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动,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动,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动,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545.7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906.42万元,减少47.79%,变动原因: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中包含呼和浩特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专项债8000万元、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老旧小区供排水管网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部(三期)专项债3,000万元,2023年无以上项目。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727.22万元,主要用于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

(三)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818.56万元,主要用于市住建局2023年摸底统计拖欠企业账款。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89.1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6.57万元,减少8.05%,变动原因:一是本单位人员调整及工资调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2.5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4.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3.91%。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1个,共涉及资金86,76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3个,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7,545.78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项目”、“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等54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对产出指标中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中的社会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69.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545.78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中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自评得分100分、“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自评得分100分、“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自评得分100分、“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自评得分100分。以上项目执行率较高,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3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403.48万元,执行数为2403.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配合执行《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向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吸引人才,2023年共发放补贴2,403.48万元,此项目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实际进度进行资金的拨付。

2.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600.00万元,执行数为12,6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12600万元用于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2023年计划项目资金预算支出12600万元用于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2023年该项目资金已拨付城投公司,资金拨付到位率达到100%,实现了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的目标,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实际进度进行资金的拨付。

  3.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89.5万元,执行数为1,98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根据实际情况,拨付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1989.50万元并全部资金拨付到位。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的资金拨付到位率达到100%,保障全局清欠工作顺利完成,此项目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运行跟踪和绩效评估,保障项目绩效可量化,好评价。

4.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982.00万元,执行数为7,98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计划项目资金预算支出7982万元用于支付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资金全部支付完毕。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的资金拨付到位率达到100%。顺利完成本年度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发放工作,此项目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运行跟踪和绩效评估,保障项目绩效可量化,好评价。

5.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83.96万元,执行数为68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计划项目资金预算支出683.96万元用于支付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资金全部支付完毕。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的资金拨付到位率达到100%。保障全局办公大楼正常运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绩效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2403.48

2403.48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2403.48

2403.48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配合执行《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向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吸引人才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核通过本科生

正向

等于

304

304

7.5

7.5


审核通过硕士生

正向

等于

48

48

7.5

7.5


质量指标

按时发放到位

定性


按时发放

完成


7.5

7.5


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完成发放时间

定性


2023年底前

完成


5

5


资金下达时间

定性


2023年底前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下达资金金额

正向

等于

1152

2403.48

万元

5

5


拨付资金金额

正向

等于

1152

2403.48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发放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吸引人才

定性


有效吸引

完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

形成良好人才氛围

定性


有效形成

形成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补贴发放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5

%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600.00

12600.00

1260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2600.00

12600.00

1260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统筹用好补助资金,有序推进新城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筹集任务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

1000

7.5

7.5


完成筹集区域

正向

等于

1

1

7.5

7.5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资金拨付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筹集年度计划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资金拨付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底前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下达保障性安居补助资金

正向

等于

12600

12600

万元

5

5


拨付保障性安居补助资金

正向

等于

12600

1260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环境提升

定性


有效提升

完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

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定性


完成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承租人满意指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56.36

1989.50

1989.5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856.36

1989.50

1989.5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进一步有序推动化债工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实现化债任务目标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清偿项目个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7

17

7.5

7.5


涉及施工企业个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6

16

7.5

7.5


质量指标

工程竣工验收

定性


完成

完成


7.5

7.5


项目完成结算评审

定性


完成

完成


7.5

7.5


时效指标

下达资金支付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完成


5

5


完成竣工验收时间

定性


支付本次款项前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清偿金额

定性


足额支付

完成


5

5


清偿支付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优化营商环境

定性


有效提升

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

形成化债良好环境

定性


有效提升

提升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施工企业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982.00

7982.00

7982.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982.00

7982.00

7982.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7982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燃气供热安全稳定。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用气量

正向

等于

43049.6

43049.6

万立方米

7.5

7.5


补贴企业数量

正向

等于

1

1

7.5

7.5


质量指标

资金到位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后支付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30

30

5

5


项目完成时限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补贴金额

正向

等于

78924040

78920000

5

5


居民用气单价

正向

等于

2.12

2.12

/立方米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燃气供热安全稳定

定性


完成

完成


20

20


可持续影响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定性


完成

完成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居民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

10

10


总分

100

100.0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附件:《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凯发app平台的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凯发app平台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潇潇联系电话:0471-6322464

第五部分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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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财务科    

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公开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单位负责人:栗耀庭

财务负责人:杨璐

编制人:包潇潇

报送日期:20249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凯发app平台的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

(一)单位职能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2.贯彻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负责并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贯彻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3.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贯彻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金备案、交存及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物业管理总体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物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监管,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前期物业管理、物业交付使用的承接检查、物业用房留置和管理,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

4.贯彻和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及自治区相关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评估的实施。组织发布本地区工程造价信息。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6.按照监管权限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责和指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

7.指导实施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实施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贯彻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10.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负责城镇供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的处理、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天然气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使用登记、检验检测、报废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负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对燃气用具经管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负燃气市场的技术管理,对全市燃气行业的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2)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审批事项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23个科室,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地产业发展科、标准定额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公共事业管理科、城市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住房公积金监管科新闻宣传与信息化科信访科消防监督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供排水运行管理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确定牵头任务已全部完成;“保交楼”“半拉子工程大起底”“海绵城市”“清洁取暖”等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住建事业发展态势良好。

1. 重点城建任务有序推进

①市政道路体系。高架路网方面,三环路、金海东西延伸段、巴彦淖尔高架路北段、云中路新机场链接线、东客站北广场站前高架等5项工程已通车;交通枢纽方面,腾飞路上跨南二环工程已完工;年初计划新续建道路全部通车;年初计划打通“断头路”已完成;改造140条背街小巷已全部完工。

②公用事业体系。供热方面,大唐托电、金山电厂二期长输供热工程已投入运行,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已完成。公益项目方面,代建市第二医院迁建、职业病防治院、精神卫生中心、第一中学新建学生公寓楼和综合教学楼、自治区新康监狱武警用房工程有序推进。

③城市供排水体系。排水防涝方面,完成67处积水点改造工程、4处雨污水混错接工程、8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

2.行业市场管理逐步规范

①房地产行业。落实市场调控,制定助企利市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严防市场风险,对在建在售项目开展动态分析,分类管理;加强行业乱象整治,开展排查、整治、约谈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

②建筑行业。优化市场监管,组织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双驻双查”机制,向全市在建项目派驻驻查人员,对市、区两级监管项目进行多轮全覆盖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③物业行业。加强法制建设,施行《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填补了我市物业管理法律空白。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7,257.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20.10万元,减少1.74%,变动原因:年初预算批复中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向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分配下达8100万元,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向各旗县区分配下达8774万元,决算中未包含此部分金额;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321.34万元,减少41.6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97,257.7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7,257.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9,321.34万元,减少41.61%,变动原因:2022年收入中包含三环路项目128,084.51万元,2023年该项目收入金额9,715万元,减少118,369.51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97,257.7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7,257.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9,321.34万元,减少41.61%,变动原因:2022年支出中包含三环路项目128,084.51万元,2023年该项目支出金额9,715万元,减少118,369.51万元。

  2.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7,257.7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11.93万元,占92.2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45.78万元,占7.76%;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7,257.7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2,942.75万元,占3.03%;

本年项目支出94,314.97万元,占96.9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7,257.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20.10万元,减少1.74%,变动原因: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向市住建局二级单位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分配下达8100万元,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向各旗县区分配下达877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321.34万元,减少41.61%,变动原因:2022年收入、支出中包含三环路项目128,084.51万元,2023年该项目收入、支出金额9715万元,减少118,369.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9,711.93万元。与年初预算39,753.8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225.6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22.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2.00万元。其中:

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定向选调生经济补助项目22.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593.1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36.13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42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1,425.24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92.28万元,支出决算39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离退休人员经费。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48.49万元,支出决算15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缴部分。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6.24,支出决算11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或调出。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00,支出决算51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去世人员抚恤金丧葬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10.7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9.56万元。其中:

1.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疫情隔离场所等建设项目资金32.53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8.97万元,支出决算5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出或在职转退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2.23万元,支出决算2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出或在职转退休。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9029.9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642.1万元。其中:

1.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4,672.00万元,支出决算4,0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将672万元指标调至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支付。

2.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11,000.00万元,支出决算502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将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部分指标调至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数为48,152.8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338.84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517.18万元,支出决算152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在职人员职务调整。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信创经费。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5596.87万元,支出决算969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追加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7,982万元;二是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费用未完成政府采购流程,预算执行减少2,596.54万元

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700万元,支出决算36,80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追加欠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2亿元;二是追加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1251.48万元;三是追加三环路项目资金9715.00万元;四是追加三环路生态建设工程3000万元;五是追加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589.2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9,803.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775.69万元。其中: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14,875.00万元,支出决算29,63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配套补助资金14,758.78万元。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14.04万元,支出决算12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追加对应部分住房公积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38.53万元,支出决算4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追加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942.7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5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8.1万元、津贴补贴789.09万元、奖金4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0.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3万元、离休费54.15万元、退休费333.11万元、抚恤金511.18万元、生活补助30.29万元、医疗费补助1.69万元、住房公积金129.01万元

(二)公用经费18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15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42.75万元、福利费20.04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86,769.1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1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13万元,为缴纳的2022年度单位残保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9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89万元、印刷费35.11万元、水费26万元、物业管理费309.5万元、差旅费7.87万元、维修(护)费331.05万元、租赁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1207.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7.6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开支内容:一是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2,676.72万元;二是2021年定向选调生经济补助项目资金22万元;三是解决历史遗留及信访问题专项资金25.48万元;五是体检费33.4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不存在。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动,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动,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动,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动,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545.7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906.42万元,减少47.79%,变动原因: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中包含呼和浩特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专项债8000万元、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老旧小区供排水管网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部(三期)专项债3,000万元,2023年无以上项目。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727.22万元,主要用于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

(三)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818.56万元,主要用于市住建局2023年摸底统计拖欠企业账款。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89.1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6.57万元,减少8.05%,变动原因:一是本单位人员调整及工资调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2.5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4.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3.91%。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1个,共涉及资金86,76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3个,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7,545.78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项目”、“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等54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对产出指标中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中的社会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进行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69.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545.78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中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自评得分100分、“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自评得分100分、“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自评得分100分、“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自评得分100分。以上项目执行率较高,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3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403.48万元,执行数为2403.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配合执行《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向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吸引人才,2023年共发放补贴2,403.48万元,此项目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实际进度进行资金的拨付。

2.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600.00万元,执行数为12,6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12600万元用于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2023年计划项目资金预算支出12600万元用于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2023年该项目资金已拨付城投公司,资金拨付到位率达到100%,实现了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的目标,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实际进度进行资金的拨付。

  3.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89.5万元,执行数为1,98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根据实际情况,拨付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1989.50万元并全部资金拨付到位。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的资金拨付到位率达到100%,保障全局清欠工作顺利完成,此项目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运行跟踪和绩效评估,保障项目绩效可量化,好评价。

4.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982.00万元,执行数为7,98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计划项目资金预算支出7982万元用于支付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资金全部支付完毕。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的资金拨付到位率达到100%。顺利完成本年度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发放工作,此项目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绩效运行跟踪和绩效评估,保障项目绩效可量化,好评价。

5.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83.96万元,执行数为68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计划项目资金预算支出683.96万元用于支付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资金全部支付完毕。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运行保障经费的资金拨付到位率达到100%。保障全局办公大楼正常运转,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绩效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2403.48

2403.48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2403.48

2403.48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配合执行《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向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吸引人才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核通过本科生

正向

等于

304

304

7.5

7.5


审核通过硕士生

正向

等于

48

48

7.5

7.5


质量指标

按时发放到位

定性


按时发放

完成


7.5

7.5


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完成发放时间

定性


2023年底前

完成


5

5


资金下达时间

定性


2023年底前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下达资金金额

正向

等于

1152

2403.48

万元

5

5


拨付资金金额

正向

等于

1152

2403.48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发放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吸引人才

定性


有效吸引

完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

形成良好人才氛围

定性


有效形成

形成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补贴发放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5

%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投)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600.00

12600.00

1260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2600.00

12600.00

1260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统筹用好补助资金,有序推进新城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筹集任务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

1000

7.5

7.5


完成筹集区域

正向

等于

1

1

7.5

7.5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资金拨付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筹集年度计划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资金拨付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底前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下达保障性安居补助资金

正向

等于

12600

12600

万元

5

5


拨付保障性安居补助资金

正向

等于

12600

1260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环境提升

定性


有效提升

完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

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定性


完成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承租人满意指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11-2017年老旧小区、既有节能以及住宅小区改造等工程欠款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56.36

1989.50

1989.5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856.36

1989.50

1989.5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进一步有序推动化债工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实现化债任务目标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清偿项目个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7

17

7.5

7.5


涉及施工企业个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6

16

7.5

7.5


质量指标

工程竣工验收

定性


完成

完成


7.5

7.5


项目完成结算评审

定性


完成

完成


7.5

7.5


时效指标

下达资金支付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完成


5

5


完成竣工验收时间

定性


支付本次款项前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清偿金额

定性


足额支付

完成


5

5


清偿支付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优化营商环境

定性


有效提升

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

形成化债良好环境

定性


有效提升

提升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施工企业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982.00

7982.00

7982.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982.00

7982.00

7982.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居民集中供热用气补贴7982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燃气供热安全稳定。

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用气量

正向

等于

43049.6

43049.6

万立方米

7.5

7.5


补贴企业数量

正向

等于

1

1

7.5

7.5


质量指标

资金到位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后支付时限

反向

小于等于

30

30

5

5


项目完成时限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

完成


5

5


成本指标

补贴金额

正向

等于

78924040

78920000

5

5


居民用气单价

正向

等于

2.12

2.12

/立方米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燃气供热安全稳定

定性


完成

完成


20

20


可持续影响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定性


完成

完成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居民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

10

10


总分

100

100.0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附件:《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凯发app平台的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凯发app平台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潇潇联系电话:0471-6322464

第五部分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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